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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爱情,魔鬼还是天使

孩儿故事吧 | 发表于2017-03-10 | 作者:严六 | 来源:互联网 | 被阅读

刘文鹏,柯震东的微博,sexinsexborad

导读:感觉真好:我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 “我是看了很多网络陷阱故事后才开始和她网恋的,或许我是网恋中的幸运者。”一次聚会上,在杂志社工作的老同学郑建刚显得有点兴奋。  1998年10月

网络可以造就浪漫爱情,网友们也可以沿着网恋走向婚姻。同样,网络也可以摧毁你的爱情,甚至破坏你的婚姻。于是有人感叹:网络爱情,我为你难过。你没有诗情画意,只有赤裸的表白;在你的空间找不到陆游的沈园梦境,也看不到梁山伯和祝英台的爱情化蝶。你是OICQ的调侃,你是聊天室的游戏,你是电子信函的泛泛表白,你是爱情甚至婚姻的杀手!

绝对隐私:请看“网络情人”众生相

2000年6月,共青团湖南省委对2866名网民进行了抽样调查。调查结果显示:网络已经逐步从大中城市走向农村。在过去网络几乎是一片空白的湖南农村某些地区,也出现了以商品交易为主的网络信息平台。网络逐步走进家庭,青少年接触网络的年龄变得越来越小。在上网各年龄段中,20—30岁的青年上网率最高,居其次的是12—19岁的青少年。

哪些人最容易患上“网恋”:一份调查表明,在青少年网民中,居住在城市、17—24岁年龄的学生容易痴迷“网恋”。达到“网痴”级别的网民中,76.4%的青少年对异性有强烈的交流愿望;12%的人与家人、朋友比较疏远,现实社交能力偏低,20%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有情绪低落和孤独感。一位名叫郑思思的18岁的高中女生,在两个月时间内,竟悄悄地约见了5个网上情人。面对记者,她说:“学习压力很大,父母希望我成才,很少带我外出游玩,我朋友很少,网络却给我创造了一个自由交流的机会,在网上,我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,可以自由张扬自己的个性,可以交到我想要交的朋友。”这恐怕也是绝大多数青少年成为网痴的理由。

“网上老婆(公)”的背后:“我没有跟她(他)见面,没有和他(她)过真正意义的夫妻生活,只不过像是在玩游戏,你何必当真。” 这几乎是所有成为网上老婆、老公“东窗事发”后一致的自我辩解。面对这样滴水不漏、似是而非的理由,“受害者”一时还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予以反驳。那么,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?是妻子、丈夫,还是网络?武汉大学一位社会学教授认为,网络本身并无罪过,网络就像家里菜刀,可以用来切菜,也可以做杀人的凶器。网上老婆、老公的出现背后,表面上是夫妻一方的网上“不轨”行为,而实质问题却在家庭本身,出现这样的事,也仅仅是婚姻危机的外在表现之一。武汉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周顺畅说:“网络婚姻虽然够不上重婚,但根据《婚姻法》第32条‘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’,可以认定‘网络婚姻’即属此类,尽管这是一种游戏和虚拟的东西,但一旦真正影响夫妻感情,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后照样可以判决离婚,只是根据现行的法律,对网上“第三者”的侵权和责任分担不能具体操办。”